关于公开征求《枣庄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规划指导意见(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6
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部署》(鲁自然资字〔2024〕68 号)要求,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枣庄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规划指导意见(试行)》,拟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现将该意见相关内容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为期30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个人反馈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来信请于信封封面注明“枣庄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规划指导意见建议”字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632-3285969
联系邮箱:ghglk@zz.shandong.cn
邮寄地址和单位:枣庄市光明大道3699号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9房间
附件:《枣庄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规划指导意见(试行)》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