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枣庄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02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的通知》和《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枣庄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细则》,拟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现就该细则相关内容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9月2日至10月2日,为期30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个人反馈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来信请于信封封面注明“枣庄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细则意见建议”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632-3285632

联系邮箱:gdbhhstxfk@zz.shandong.cn

邮寄地址和单位:枣庄市光明大道3699号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3房间

附件:《枣庄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日      


枣庄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枣庄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细则》内容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