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20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3〕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起草了《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3月20日至4月19日,为期30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个人反馈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来信请于信封封面注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工作意见建议”字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632-3319030

联系邮箱:tdlykzz@163.com

邮寄地址和单位:枣庄市光明大道3699号911房间,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0日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