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08

 

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城市规划管理重心下移,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经过前期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起草了“关于将市级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权委托区级政府实施的决定”,把隶属于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行政确认类、公共服务类、行政监察事项委托市中峄城山亭台儿庄区实施。

为了凝聚民智,吸纳民意,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将该决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下载审阅,如有反馈意见或建议,可发送至邮箱a3320767@126.com,联系电话:0632-3152906。
衷心感谢关注和参与。

 

附件:关于将市级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权委托区级政府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8日


枣庄市关于市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权委托区级实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