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08
按照国家、省“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城市规划管理重心下移,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经过前期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并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起草了“关于将市级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权委托区级政府实施的决定”,把隶属于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行政确认类、公共服务类、行政监察事项委托市中、峄城、山亭、台儿庄区实施。
为了凝聚民智,吸纳民意,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将该决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下载审阅,如有反馈意见或建议,可发送至邮箱a3320767@126.com,联系电话:0632-3152906。
衷心感谢关注和参与。
附件:关于将市级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权委托区级政府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