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矿产资源执法监控系统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7-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部、省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提高自然资源执法效率的决策部署,2019年6月6日,枣庄市政府召开了第38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应设尽设原则,在全市所有破损山体、私挖盗采的塘口以及山石运输途径道路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全市共计确定了511个视频监控安装地点,涉及48个镇(街)421个村(居)

该系统采用智能视频监控预警、智能图像分析等技术,初步形成了一套“天眼”监控全域,一颗“大脑”智能调度,一台“终端”促进联动,一套系统整合力量的自然资源智能监管系统。

系统投入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果:

一是提高了自然资源执法效率。“矿产资源执法监控系统”运行以前,受执法人员、车辆有限及自然条件限制等原因,对矿产资源盗采易发多发的山区、边远村区的非法开采行为,既有难以看得到的问题,也有发现不及时的问题,存在监管死角。系统投用后,对盗采易发多发区域能做到一览无余。系统运行以来,市监控指挥中心通过系统发现了疑似盗采线索,并及时安排相关区(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处置,真正做到了“发现在初始,杜绝在萌芽”,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二是降低了自然资源执法成本。“矿产资源执法监控系统”运行以后,对矿产资源盗采易发多发的山区、边远村区的非法开采行为,实现了24小时实时监控,有效缓解了降执法巡查的压力,降低了办公成本。

三是实现了视频资源共享我局积极协调市政法委将矿产资源执法监控系统接入市政法委建立的“雪亮工程”系统,接入每个镇(街)综治指挥中心实现市、区(市)、镇、村四级数据共享,有效整合政法、自然资源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人员力量,实现多部门协作配合,综合施策,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管理正常秩序并有效弥补“雪亮工程”对于边远地区监控的空白,实现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信息与综治信息的互联互通,构建信息化条件下枣庄市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