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市中区狮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1-25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有关要求,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市中区狮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联系。
联系电话: 0632-3285632
附件:
1.《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市中区狮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
2.《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市中区狮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附专家签字)
3.《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市中区狮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