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38号提案的答复(进一步做好破损山体修复治理)
发布日期: 2023-06-20

管明坤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破损山体修复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对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作的支持。经商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区政府,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3条,涉及会办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一、落实规划引领,优化顶层设计。一是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我局下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市县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的重要依据。前期我局会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编制了生态修复规划初稿,该规划主要回顾和总结了我市的生态修复工作成效,分析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紧紧围绕我市生态核心问题,提出规划目标、修复分区、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目前市级生态修复规划已完成初稿编制,各区(市)生态修复规划积极稳步推进。二是对照底数,科学制定治理计划。坚持“规划引领,一山一策”原则,指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完成了所有破损山体修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制定下达了年度破损山体修复治理任务,明确了每处破损山体治理方式、责任主体和治理期限。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三是联合执法,全面形成违法震慑。我局始终注重加强联合作战,积极协调沟通联络,形成打击合力。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枣庄市山体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的通知》,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山体保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林业和绿化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以部门联勤提高执法效能、凝聚打击合力,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能作用,全面无死角执法监管,强力形成震慑效应。

二、争取上级资金,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按照“超前谋划、主动作为”要求,争取2022 年度省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补助资金4235万元,资金量全省排名第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对资金进行了分配,共支持项目35个,为顺利完成任务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和省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部和省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探索利用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通知》,鼓励各区(市)自然资源局激发市场活力,发掘社会潜力,积极推动、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新局面。三是滕州市官桥镇东洪林村南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作为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试点项目之一:治理区总面积24.9241公顷,总投资1.6亿元,通过削坡整形、坡面挂网喷播、场地平整、渣土石续坡、种植土回填、栽植绿化等方式重塑生态环境。项目实施后,可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道路沿线的视觉污染,增加绿化面积156亩。项目完成后与周边环境协调,达到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三、加强后期管护,提高生态效益。一是根据《山东省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规定,植被养护期3年,养护期满保存率应达到85%,达不到要求的应进行补植,补植苗木的规格应与存活苗木规格一致。二是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设计方案中规定了相关管护内容,对管护对象、管护措施、管护时间、管护资金做了明确规定,进而保证整个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达到理想的状态。三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工作,项目验收前,可提前确定后期管护责任单位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按照工程管理职责和受益情况等,与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内容、管护措施、管护周期和资金来源等。各区(市)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实施效果监测评估。鼓励引入专业机构作为第三方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区(市)加快推进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靠上汇报,对上积极争取支持,做好山体治理“后半篇文章”,推动实现山体修复治理项目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生态修复和防灾管理科  3285766    联系人:司增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