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30

自资规函建议提案字〔202112       签发人:李慧          

关于市十届人大次会议

9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民张传纲刘春安孔繁华张慧董长华马安林刘春雨王开峰朱绍猛刘金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滕州市公共保税仓库建设及干杂海货市场提档升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滕州市公共保税仓库建设及干杂海货市场提档升级的建议》由市商务局主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经我局与滕州局对接,滕州市公共保税仓库选址在嘉誉商贸城内,全部为存量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土地指标,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保税仓库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630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付可       联系电话0632-3285168

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