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30
枣自资规函建议提案字〔2021〕12号 签发人:李慧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民、张传纲、刘春安、孔繁华、张慧、董长华、马安林、刘春雨、王开峰、朱绍猛、刘金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滕州市公共保税仓库建设及干杂海货市场提档升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滕州市公共保税仓库建设及干杂海货市场提档升级的建议》是由市商务局主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经我局与滕州局对接,滕州市公共保税仓库选址在嘉誉商贸城内,全部为存量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土地指标,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保税仓库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人:付可 联系电话:0632-3285168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