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30
枣自资规函建议提案字〔2021〕10号 签发人:李慧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玉法、朱溢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重视关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国家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作为我市职业院校之一,承担了滕州乃至全市职业教育的重任,我局将为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扩大规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一、积极对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配合做好新校区规划选址。我局将持续关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相关用地需求,配合学院在符合规划范围内选址新校区。如选址位置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我局将根据滕州市意见和学院意见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尽可能的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予以调整,确保学院扩建不受规划制约。
二、提高项目立项层级,争取省级指标保障。按照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国家不再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实行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其中省政府重大项目可争取省级指标。我局将配合教育、发改等部门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争取上级新增计划指标保障。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人:付可 联系电话:0632-3285168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