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30

自资规函建议提案字〔20219       签发人:李慧          

关于市十届人大次会议

10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郑立泉、胡根忠、庞传廷、赵成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采煤塌陷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一、采煤塌陷地治理基本情况

我市是因煤而建、因煤而兴的城市,随着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也形成了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区,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损毁,制约了经济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有效修复受损土地和生态环境,2020年7月,我市调整了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公布枣庄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制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主要职能、职责分工和工作规则。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形成采煤塌陷地面积129481.74亩,已稳沉面积122936.50亩(其中企业责任面积101441.01亩,政府责任面积21495.49亩)。截止2020年底,我市已完成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89个,治理面积105114.43亩,其中完成企业责任治理面积85349.01亩,治理率84.14%,完成政府责任治理面积19765.42亩,治理率91.95%。全市及区(市)均全面完成“双80%”治理任务目标。

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资金争取情况

为加大对全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自2019年以来,共争取上级资金5060万元,地方自筹配套资金9700万元。2019年度省级下达我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310万元,实施项目3个,治理面积3725.15亩;2020年度省级下达我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800万元,实施项目4个,主要为采煤塌陷地评估退出和规划修编;2021年度省级下达我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资金1950万元,实施项目7个,治理面积6999.8亩。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情况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管理,2020年10月20日,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枣自资规字[2020]158号),要求矿山企业严格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截至目前,全市18家煤矿企业,共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6.4亿元。

(一)在基金管理上,坚持规范提取、专款专用、企业所有、动态监管的原则。要求各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督导辖区范围内所有新(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和有责任人的闭坑矿山企业,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和办法规定建立基金账户,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同时要求矿山企业应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通过后1个月内,由所属矿山企业建立基金账户,账户设立信息或变更信息应及时报矿山所在地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二)在基金计提方面,要求矿山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编制方案,科学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进度,合理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年度费用、阶段费用和总体费用等。矿山企业按照经批准方案确定的费用缴纳基金,基金计提总额为当期适用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动态投资总额。在预计开采年限内,每年按照上年度实际开采量与采矿权出让资源储量比例摊销方法计提基金,并计入生产成本。

(三)在基金使用方面,规定基金由矿山企业根据方案确定的内容自主安排使用,专项用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基金支取实行备案制,矿山企业按照方案履行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经属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符合方案内容后,矿山企业可支取基金,支取后7日内应到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同时要求矿山企业基金一经提取应及时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基金不能作为矿山企业被执行清偿债务、抵押、查封的财产对象,清偿债务、抵押、查封等不影响各级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监督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等内容。

(四)在监督管理上,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基金进行监督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矿山企业基金提取使用、工程验收及矿山企业履行义务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对基金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矿山企业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下一步工作打算

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任务。下一步一是充分发挥机制作用,用好全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做好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任务分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强化督促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二是继续加大筹措资金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计提采煤塌陷地治理费用,切实用好已返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采煤塌陷地治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专款专用。三是积极落实验收移交。按照《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暂行办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切实抓好塌陷地治理的验收、移交工作。督促有关区(市)政府、煤炭企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鼓励群众积极开展耕种,坚决避免治理后的土地撂荒及非农非粮化,切实保障治理成效。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630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联系张晓波       联系电话0632-3209177

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