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30

自资规函建议提案字〔20218       签发人:李慧          

关于市十届人大次会议

9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开峰、朱绍猛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随着我市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可用土地面积不足、土地指标受限等情况普遍存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开发区的发展,甚至有时直接导致新项目无地可落、老项目发展没有空间。对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增加开发区用地供给。

一是加大新增工业用地供给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对开发区的支持政策,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新增工业用地优先保障省级以上园区,有限要素优先保障重点发展方向工业项目,对纳入《山东省优先发展产业和农、林、牧、渔业产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及土地成本确定的土地底价出让。

二是完善产业用地供给方式。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开发区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实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限出让等灵活的供地方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推进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开发区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经营,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建成后可通过租赁等方式经营,也可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割转让。

三是加强开发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积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包括“僵尸企业”、破产企业用地在内的闲置土地,对成效显著的,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围绕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开发区成立闲置资产盘活利用领导小组、专班等机构,实行部门联动摸清闲置低效资产底数,与金融机构、人民法院及时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共享和保密,采取“司法拍卖盘活一批、破产清算盘活一批、政府回购盘活一批”的方式,推进资产盘活。2020年各开发区共清理“僵尸企业”47个、盘活土地3811亩,“腾笼换鸟”为新动能落地拓宽发展空间。

四是加快推进实施“标准地”制度。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枣庄市推进“标准地”供给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业用地推行“标准地”制度,将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亩均投资强度、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和亩均税收等使用要求和标准,在土地出让时一并予以明确。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及重点区域共出让新增工业建设用地285公顷,其中按照“标准地”完成出让的新增工业建设用地38宗,共95.69公顷,占新增工业用地的33.57%。

五是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开发区项目。2020年,我市共保障工业项目用地指标4662亩,占全市新增计划指标60%,所有省级重点项目做到应保尽保。本年度,我局将继续落实“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不让“成熟项目等土地指标”,特别是对于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将积极争取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630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付可       联系电话0632-3285168

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