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发布日期: 2023-11-09

10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规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市于2020年启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工作专班,发挥全域统筹、市区(市)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优势,充分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汇集各方智慧,形成《规划》成果。《规划》先后经市规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24日通过了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审议,10月31日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复。

一是明确了城市定位。《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将枣庄市定位为鲁南地区中心城市、山东省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二是优化了空间格局。《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重点构建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形成“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规划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3.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8.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1.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527.17平方千米。严格水资源控制,全市用水总量2025年不超过6.58亿立方米。三是彰显了枣庄特色。《规划》落实我市“一主、一强、两极、多点”发展格局,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突出山水城市特色,保育以万亩榴园为主体的城市绿心,建设运河文化承载核心区,彰显枣庄山水绿城、运河古城、民俗文城、红色故地的文化基因,塑造“运河明珠、匠心枣庄”的城乡特色风貌。此外,《规划》还对城市更新改造、基础设施提升等作出布局安排。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切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强化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和空间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