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防范非法金融有关法规知识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6-22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202012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第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条例》第三条规定“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国家鼓励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等举报方式、在政府网站设置举报专栏,接受举报,及时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一、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

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备案,擅自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投资理财、资金结算、虚拟货币交易等金融业务的行为。

常见形式包括: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非法理财、电信网络诈骗、虚假投资平台、传销式金融骗局等。这类活动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参与,极易造成资金损失,且难以追回。

、如何识别非法金融活动

一看:看资质,穿透“伪装外衣”

很多骗局都打着“国家扶持”“乡村振兴”“碳中和”的旗号,甚至伪造红头文件。核心原则是:凡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都必须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如果对方号称是“国家级项目”,就去国家相关部门官网查项目公示。如果对方是“合作社”“林业公司”,声称“代种代养、到期回购”,就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看经营范围。绝大多数公司没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

二问:问回报,警惕“稳赚不赔”

林业生长有自然周期,产品价格有市场波动,绝不存在“零风险、高回报、短周期”的林产品投资。

三查:查账户,杜绝“私下转账”

非法金融活动的资金链往往非常隐蔽。正规投资,资金进入的是公司对公账户或银行托管账户,而骗子为了逃避监管,经常要求将钱打入个人账户或无关第三方账户,甚至直接收现金。一旦发现收款方是个人微信、支付宝,或账户名与签约公司不符,必须立刻停止支付。同时,保存好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关键证据。

三、牢记“四不”原则,远离非法金融

1.不轻信:凡是“高收益、零风险、保本保息”,全是陷阱。

2不透露:不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

3.不转账:陌生链接不点、陌生账户不转、先交钱的项目一律拒绝。

4.不盲从:不跟风投资、不被熟人“拉人头”、不贪图小利。

四、简单好记的防骗口诀

回报,是诱饵;无资质,是骗局;

先交钱,要警惕;要转账,多留意;

遇疑问,找官方;守好钱,护自己。

让我们共同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共建平安枣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