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11-03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0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审批〈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枣政呈〔2023〕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枣庄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鲁南地区中心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枣庄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3.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8.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1.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27.17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6.58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锚固“东山西湖”自然本底,保护蟠龙河、新薛河、韩庄运河等八条生态廊道以及抱犊崮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滕西平原、枣南水乡、低山丘陵三大特色农业功能区,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做强石榴等优质特色产业,带动乡村共同富裕。强化主城区和滕州市区的区域引领作用,协同台儿庄区和山亭区两极,构建全域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空间格局,促进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构建主城区东西向城市发展主轴和京沪廊道、“市中-峄城”两条发展次轴,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突出山水城市特色,保护主城区北部山脉和城区内山水廊道,保育以万亩榴园为主体的城市绿心,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枣庄历史城区、滕州历史城区以及台儿庄古城、中兴、书院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薛河流域文化、民族工业文化、大运河集镇文化和抗日史迹文化四张文化名片,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以建设运河文化承载核心区为目标,彰显枣庄山水绿城、运河古城、民俗文城、红色故地的文化基因,塑造“运河明珠、匠心枣庄”的城乡特色风貌。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加快建设京沪、鲁南通道,完善以机场、内河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枣庄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枣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