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5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枣庄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预案》已经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评审并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12


枣庄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预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2)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属于枣庄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适用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成立市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技术支撑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值班保障组、应急调查组。

(一)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地质勘查防灾管理科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响应级别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建议;

2.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4.承办市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材料起草工作。

(二)值班保障组

值班保障组设在市局地质勘查防灾管理科,成员由市局办公室、地质勘查防灾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部署应急值班及应急保障;

2.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车辆等相关物资调度、接待服务、会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保障远程会商系统正常运行。

(三)应急调查组

应急调查组设在局地质勘查防灾管理科,组长由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地质勘查防灾管理科、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专家、驻地地勘单位技术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视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较大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准确了解地灾现场情况,判定地灾产生原因及危害严重程度。

2.依据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和预警研判结果,应急调查组及时抵达指定片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险)情评估,提出客观合理的应急处置对策建议。

3.对于地灾事故现场危险性高,人员暂时难以进入,难以准确判断现场情况,缺少现势性强的地理信息数据的情况时,可适时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现场应急测绘,以便及时掌握地灾现场现状。

三、预案启动

(一)准备启动

当市应急管理局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时,局应急办公室先行到岗,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由副组长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全面启动

当市应急管理局启动突发地质灾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全面启动本预案,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通报灾情,宣布全面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响应方案

根据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级设置应急响应方案。

(一)Ⅳ级应急响应方案

1.应急办公室主持召开应急地质灾害会商会议,人员进岗到位,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并及时掌握收集应急地质灾害动态,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情和台风动向。

2.值班保障组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3.应急调查组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待命。

(二)级应急响应方案

1.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应急地质灾害工作会议,各工作组全部进岗到位,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应急办公室收集整理地质灾害灾(险)情,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密切关注雨情和台风动向,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报,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专家会议,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发展趋势。

3.值班保障组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工作指导组接待服务、防汛防台风部署视频会议的通信等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4.应急调查组视情分赴各区(市)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方案

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应急地质灾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挥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2.应急办公室收集整理地质灾害灾(险)情,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持续关注雨情,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实时预警,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专家会议,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发展趋势,并指导各区(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

3.值班保障组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指导组接待服务、防汛防台风部署视频会议的通信等保障工作;做好媒体协调、记者接待,加强应急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4.应急调查组分赴各区(市)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析灾(险)情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

(四)Ⅰ级应急响应方案

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应急地质灾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挥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局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在岗待命,随时完成市防灾减灾委和市政府安排的各项突发性工作。

2.值班保障组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收集整理地质灾害灾(险)情,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持续关注雨情,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实时预警,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专家会议,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发展趋势进行研判,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撑。

3.值班保障组全力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指导组接待服务、防汛防台风部署视频会议的通信等保障工作;做好媒体协调、记者接待,加强应急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4.应急调查组赶赴灾(险)情现场,开展应急测绘,研判灾(险)情发展趋势,提出专项应急处置对策方案,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五、响应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办公室发布应急响应结束:

1.市应急管理局结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2.通过应急调查组和专家认定,认为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

六、预案管理与评估

(一)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区(市)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预案。

(二)预案评估

本预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每年评估一次。

七、预案实施期限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