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3-17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现对《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17日起至2022331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寄(送)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意见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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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7日    



01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02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计算表.pdf 03申请公示的函.pdf 04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pdf 05主要参数表.pdf 评估报告公示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