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有效引导市场预期,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432号)要求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依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与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对我市存量住宅用地项目进行梳理核查,制作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和位置示意图,现予以公示。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枣庄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et
附件2:各区住宅用地信息公示(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