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
业务网上协同联办的通知
鲁自然资字〔2022〕80 号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 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银保监分局,有关银行机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金融畅通工程”和持续优化营 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 水平,支持金融业更加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全省不 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网上协同联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业务协同联办目标
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总对总”对接,采用 N(各不动产登记机构)+1(省不动产登记 “ 一网通办”平台)+1(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N(省内银行业 金融机构)模式,建立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网上协同 联办机制,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全省 不动产登记与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业务“一点登记、一 网协同、 一次办好”。
二、建立业务协同联办机制
省级制定统一的接口标准和规范,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平台、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系统和各不 动产登记机构业务系统分别进行改造,奠定业务联办基础。
(一)签订合作协议。参与业务联办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向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接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申请,经审核 确认后接入。在开展业务联办前要与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线上签 订合作协议并加盖电子签章,协议应主要明确职责分工、双方责 任和义务、合作期限、信息安全责任等事项。各地不动产登记机 构提供合作协议模板,合作双方要认真履行合作协议,对违反合 作协议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合作。
(二)严格授权查询。业务联办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 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规定,查询抵押涉及的不 动产登记信息。抵押人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其名下不动产信 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授权约定的查询范围和时限内查询, 并承担超出授权查询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三)积极推进“无纸化”业务联办。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同抵 押人线上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通过“N+1+1+N”数据联通方式推 送至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登簿后向银行业金融 机构线上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指派 专人负责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收取工作,并对申请人身份的真实 性、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的一致性负责。各不动产登记 机构应当建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性材料集中查验制度,避免 反复提交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 等材料。上述信息变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更新。
(四)规范档案管理。联办业务形成的纸质档案由各银行业 金融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留存,不动 产登记机构负责保管电子档案并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 办法》提供查询服务。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调 阅所需纸质档案。
三、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 制,严格用户权限,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和业务培训,强化安全技术应用,确保信息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 严格规范使用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落实“谁承办、谁提起、 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将查询获取的信息泄露和用于查询请求事 项之外的用途。
四、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一)试点阶段( 2022 年 5 月-6 月)。完成省综合金融服 务平台和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总对总”对接,审慎选择 条件成熟的银行为试点机构进行试运行。
(二)全省推广(2022 年 7 月-10 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 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业务协同联办机制,完成各市、县(市、 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协同办理调试。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向 省自然资源厅提供参与业务联办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逐步扩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用范围。
(三)深化应用(长期坚持)。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 监管局持续优化“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流程,按照“减材 料、减环节、减时间、少录入、少跑腿,一次办”的原则,持续 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深化应用范围,逐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业务全覆盖。适时向具备条件的 地方金融组织推广应用。
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地方金融监 管局做好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和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总对总”对接工作,指导各地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切实履行依法登记职责,不因“互联网+不动产抵押 登记”改变现有制度安排、职责分工。
(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指导省综 合金融服务平台运营机构做好运行管理,提供业务联办运营维护 支撑;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业务协同联办推广工作。
(三)中央驻鲁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 保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抵押贷款 网上业务。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