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11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

权籍测绘投诉机制的通知

各区 (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市局有关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服务水平,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不动产是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动产登记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维护交易安全的法定制度。权籍测绘工作直接影响到不动产自然状况能否得到准确反映。建立健全针对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可投诉内容及投诉渠道

1.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2.工作不规范问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3.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问题投诉渠道:可向各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拨打枣庄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等方式进行投诉,也可向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电话:0632--3285686。

4.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以上问题投诉渠道:可向市、区(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检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见附件)

5.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权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以上问题投诉渠道:可向市、区(市)信访主管部门、市、区(市)自然资源部门进行投诉。

三、投诉内容办理

接受投诉的各有关部门应确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特此通知。

附:市、区(市)自然资源部门投诉电话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市、区(市)自然资源部门投诉电话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90658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5813132

薛城区自然资源局:4484032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3086098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7738678

山亭区自然资源局:8829230

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6681638

高新区国土住建局:8696778  869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