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发证】山亭区:全市首例构筑物所有权发证
发布日期: 2024-04-08

构筑物指的是间接为人们提供服务的土木工程设施。如:烟囱、水塔、水井等。对构筑物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为其依法进入交易市场打开通道,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但因其多样性以及用途的复杂性等特征,开展登记工作的难度较高。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山亭区率先破冰,完成首例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工作,为全市提供了范例。

枣庄某生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坐落山亭区,于2020年扩大经营新增红薯淀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了淀粉间、沉淀间、污水处理间三处构筑物。因急需资金,该公司2023年底到山亭分中心申请办理三处构筑物首次登记,以便后续进行抵押融资。但该公司申请时,枣庄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没有构筑物不动产登记具体操作规范,枣庄市也没有登记先例。山亭区分中心积极主动作为,经工作人员多次与市中心信息科对接,市中心在“枣庄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对构筑物登记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完善,为构筑物登记提供了技术支撑。参照房屋所有权登记方法,在申请人提供竣工、测绘、消防、规划等必要手续后,工作人员对登记的构筑物进行落宗,受理人员根据申请人提出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依法对该公司的淀粉间、沉淀间、污水处理间三处构筑物进行登记,并予以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山亭分中心针对企业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需求,积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创新,完成了枣庄市首例构筑物登记,对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构筑物不动产登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下一步,通过加大宣传构筑物登记的意义,明确构筑物物权权利内容和归属,推动全市范围内更多地开展构筑物登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缓解企业融资“瓶颈”,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