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押过户】我市不动产“带押过户”见成效
发布日期: 2023-08-11

探索不动产“带押过户”是便民利企的创新之举。据统计,今年1-8月份,全市共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31例,有效避免“过桥资金”1400余万元。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为落实民法典,去年,我局会同市人行、市银保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探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各区(市)积极探索,“带押过户”全面落地实施。

为进一步巩固扩展“带押过户”成果,8月9日上午,我局邀请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部分银行机构,联合召开“带押过户”座谈会,会上传达学习了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银保监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的通知》,与会各部门及银行代表作交流发言,大家表示,要认真落实好部、省、市文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带押过户”走深走实,在住房类“带押过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向工业、商业类不动产“带押过户”扩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