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一问一答”
发布日期: 2021-12-23

什么是财政电子票据?

答: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入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无纸化财政票据。

财政电子票据的优点有哪些?

答:减少纸质票据使用和保管环节,大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解决了电子缴费、自助缴费方式下,缴款人取票困难的问题,提升便民服务和降低社会成本;每一笔收款业务对应一张电子票据,解决了纸质票据对账难、易出错的问题,有利于加强财务规范和内部监管;电子票据采用签名防伪机制,具有唯一性、防篡改、防抵赖等特性,彻底避免假票;电子票据自动核销,解决了纸质票据核销难的问题。

财政电子票据推行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2017年7月财政部下发《 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试点方案 》(财综〔2017〕32号)文件,为我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定下基调。文件介绍了电子票据的发展背景及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顶层设计、统一规划、试点先行、不断完善) ;具体说明了财政电子票据的主要法规依据及电子票据的定义。2018年11月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文件,要求在充分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单位和全部财政票据种类。

财政电子票据的票据代码遵循怎么样的编码规则?

答:财政电子票据代码设计为8位,由财政电子票据监管机构行政区划编码、财政电子票据分类编码、财政电子票据种类编码、财政电子票据年度编码 4 部分组成。例:2020年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票据代码为:37010120。

财政电子票据需要盖章吗?

答:不需要,财政电子票据借助安全支撑体系,实现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管理等,所有的数字证书都在财政部门统一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财政电子票据开具完成即完成财政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答:不需要,财政电子票据是开票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缴款凭证,它的使用效力和法律效力跟财政纸质票据一致。如需将业务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对接的单位,需向财政厅申请接入,系统改造费用单位自行承担。

如何打印财政电子票据?

答:缴款人完成缴款后,电子票据信息通过邮件推送到缴款人邮箱,缴款人下载邮件附件或者根据邮件信息在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下载打印即可。

财政电子票据如何查验真伪?

答:缴款人可登录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pjcy.sdcz.gov.cn/billcheck/html/index.html, 录入相关财政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查验和下载。

财政电子票据能否作为报销凭证?

答:可以,2015年12 月11日新修订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规定: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等均可实现电子化管理。财政电子票据与财政纸质票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单位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财政电子票据是什么样子的?(以非税票据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