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拟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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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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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2026-5 |
市中区齐村镇胡埠村 |
284 |
管道运输用地(1205) |
50年 |
规划指标(市中区2026-5):依据枣自资规行(市中)字〔2025〕14号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使用性质为管道运输用地(1205),面积284平方米,容积率(地上)<0.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
该宗地范围内的93平方米建筑物、围墙等地面资产评估价13.7820万元,用地申请人需向政府另行办理购买手续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公告期限
公告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7月7日。
三、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四、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7月7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2号
联系电话:0632-7502772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