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工作要求,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体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露天矿山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市露天矿山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对露天矿山企业采场采面和生态修复项目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截至目前,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7家,省级绿色矿山30家,绿色矿山建成率达97.37%,位居全省前列。同时,调整充实市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今年以来,累计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58处,完成治理面积7200余亩。
三、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构建全域生态网络。以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为抓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坚持“按流域、成片区、沿绿道规划布局”和“工程化、项目化、节点化”系统谋划的综合治理思路,统筹实施荒山披绿、镇村兴绿、绿道提升、湿地复绿等重点工程,挖潜增绿。2025年,全市累计完成植树造林4504亩,修复湿地1030亩,建设提升生态廊道120.6公里,完善“点线面”结合的生态网络。持续推进滕州市、市中区省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7000亩,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效益。
四、严守建设用地安全,筑牢土壤污染防线。协助做好建设用地中涉及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土地的安全利用准入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在征地前、存量建设用地在回收前,严格核实是否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有关规定,符合安全利用要求后方可纳入回收或供地程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强化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准入管理,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重点地块实施全流程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利用率100%。
五、坚持底线思维,巩固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严格项目用地报批,对报件中拟用途为工业、仓储物流类项目从严把关,由发改部门出具非“两高”项目意见后方可组卷报批。始终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破坏湿地、非法开采等行为实行“零容忍”。2025年内组织开展两次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疑似违法线索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协调配合,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守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底线,为美丽枣庄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