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11号令)有关规定,滕州市规划设计院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我局同意延续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现予以公告。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