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枣庄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莲花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穆寨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枣庄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莲花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涉及枣庄市台儿庄区,矿种为水泥用灰岩,矿区以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为基础,结合矿区范围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穆寨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涉及枣庄市台儿庄区,矿种为水泥用灰岩,矿区以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为基础,结合矿区范围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草地)、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枣庄市台儿庄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2019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工作中,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县(市、区)名单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区(市)名单
序号 |
预划登记单元名称 |
涉及区县 |
1 |
枣庄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莲花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 |
枣庄市台儿庄区 |
2 |
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穆寨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
枣庄市台儿庄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