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2)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13

按照《枣庄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2)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42.在九龙湾国家湿地公园、枣庄西伽河省级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分别建设了瑞祥金银花合作社培植研究基地、桥梁等与湿地资源保护修复无关的设施,且未办理湿地占用手续。

二、整改目标

认真开展评估论证,依法处置违法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九龙湾国家湿地公园、枣庄西伽河省级湿地公园存在问题整改,对存在的违法问题严格整治,相关区对建设项目进行必须要性论证。确需保留的,附必要性论证意见、处罚决定等,按程序报省自然资源厅补办占用手续。

(二)组织全面核查。对全市湿地公园保育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办理湿地占用手续的,按照部门职责清单,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后,城乡水务、林业和绿化部门督促相关区(市)党委、政府恢复原状。

(三)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湿地排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违规占用湿地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置。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核实情况。2023年4月,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发现的“瑞祥金银花合作社培育研究基地”,经核实为原“枣庄市市中区瑞祥金银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私自挂的牌子,实际没有形成金银花培育研究基地。问题反馈的第一时间,已经将牌子摘除,齐村镇党委政府于2023年5月5日,对现任郭村党支部书记董春雷给予谈话提醒,并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不再出现破坏湿地公园环境的行为。

枣庄西伽河省级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建设桥梁等设施问题,实为枣庄市山亭区依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2022年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清单》《2023年全省前期工作大中型水利项目清单》通知,为保障西泇河道防洪安全实施的位于西泇河北庄段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占用枣庄西伽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范围内总面积17.6174公顷。其中,河道清淤及护砌工程占用面积17.1994公顷,改建生产桥2座,湿地公园范围内投影面积0.0418公顷,桥墩及引桥实际占用面积0.0168公顷。

(二)组织论证。2023年12月27日,《山东九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监测点项目对山东九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论证。评审论证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山东九龙湾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2-2017)》要求,自建设以来,一直承担九龙湾湿地保护、林木病虫害监测及森林防火等功能,未给湿地公园造成破坏,没有形成金银花培育研究基地的事实。

山亭区编制《枣庄市山亭区西泇河综合治理工程对枣庄西伽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2024年4月2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济南市召开山亭区西泇河综合治理工程占用枣庄西伽河省级湿地公园项目评审会,顺利通过专家会论证。7月26日,取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亭区西泇河综合治理工程占用枣庄西伽河省级湿地公园的意见》(鲁自然资函2024798号)。

(三)健全设施。市中区齐村镇政府按照林木病虫害监测点、防火检查等对监测点进行合理布局,重新按功能分区进行布置,设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防火队员宿舍,病虫害监测、湿地宣教、林木资源监测、九龙山生态林场等办公场所;张贴湿地公园宣传板、湿地管理制度展板等各类展板55个,实现了对湿地公园的科学规范管理。

山亭区北庄镇人民政府按照《山亭区西泇河综合治理工程占用枣庄西伽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恢复方案》,采取人工局部种植千屈菜、芦竹、芦苇等的方式辅助自然恢复,使植被在较短时间内得以全面恢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四)加强监管。市中区政府与齐村镇政府签订自然资源责任保护协议书,并按照《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湿地公园内建设活动监管力度,建立专人负责,明确由区自然资源局全力盯住,齐村镇政府主要负责,加大对湿地公园内建设活动监管力度,实现湿地公园长效高质管理,坚决防止保护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占用湿地公园等问题发生,不断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果,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及湿地公园管理。

山亭区加强对湿地公园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对必须建设的工程审核上报,上报时编制生态影响报告、签订生态补偿协议、制定生态修复措施等;加强已审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已审批项目责令主管部门每周进行巡查巡视,对不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施工的及时提醒约谈;建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总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湿地保护的紧迫感。

五、销号验收情况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2)整改情况达到合格标准,完成销号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632—5396628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699号1206室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