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2-31

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全面推进和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高度重视机构职能体系的完善,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明确职责权限。为进一步深化“优职能优流程优服务”提升行动改革措施,按照局党组印发的《关于明确局内部职责优化调整分工的通知》,确保每一项职能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相关代表意见。《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过法定程序10月31日获得批复,并于2023年12月13日举办解读《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闻发布会,面向公众解读相关内容,呼吁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规划的实施中来,共同推动枣庄市国土空间的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及时公布有效文件目录。经审查,我局2024年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已向司法局报送清理意见并要求相关科室做好实施后评估。三是严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公职律师制度对有关行政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90余件、指导协助解决疑难业务180余件、认真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出庭质证、听证等活动30余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年审,及时换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对十余件行政处罚决定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和信用枣庄等平台公示工作。结合新出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标准。组织1场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二是强化土地卫片执法。对土地卫片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我局先后9次向区(市)政府发函通报提醒,多次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和完善用地手续推进会,多方位推动问题整改。坚持“应改尽改”的原则,精准分类施策。对补办用地手续的,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加快审批;对必须拆除复耕的,有效传导压力,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整改。加强督导检查,我局专门成立了三支由县级干部带队的违法用地整改督导组,驻点督导,协助督促区(市)深入研判辖区违法用地形势,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运用法治手段应对突发事件,提升预防处置能力。我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不断完善应对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新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对权限范围内的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地勘分公司地灾防治乙级资质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对资质单位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素质、中标工程完成情况、设备、工艺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资质单位合规合法的健康运行;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7月份,邀请专家对地灾防治方面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宣讲,结合实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地灾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了全系统工作人员及各基层巡防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三是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复查,排查隐患点整改到位;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提高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对能力;认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测绘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我局荣获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五)建立三项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为切实减少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加强联动和统筹协调畅通沟通渠道创建三项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2022年以来共化解苗头性或倾向性矛盾争议问题16起;对全系统发生的23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研判胜诉达到100%。

1创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机制。在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执行、重大敏感时间处置、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处理等过程中邀请法院复议机关及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参与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法院复议机关通过前端指导实现源头预防减少不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把矛盾和争议化解在诉前为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创建行政争议排查分析研判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召开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议排查分析研判找到矛盾点集中化解解决问题。对诉求合理的立即组织解决;对诉求合理但目前条件下解决有困难的逐级报告按职能、权限、期限解决;对诉求不合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将讲深讲透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法律政策。

3创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联合市法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的意见》。构筑复议防线强化疑难问题意见征求、复议调解等措施的运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功能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把好诉讼关口指派专人与法院对接合理做好起诉人的沟通、协调及纠纷化解工作;与法院复议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共建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并对联动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以业务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专题研究亟需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问题、重大敏感案件的协调化解等事项。

(六)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促进廉政行政。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中共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级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二是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和纪律建设。党建阵地设置“持续正风肃纪·永葆清风正气”专栏,充分利用走廊文化墙、电梯多媒体投影、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廉洁文化展播,不定期公布违纪违反典型案例、警示视频。下发《关于开展工作纪律及办公秩序整顿活动的通知》,明确工作时间、纪律要求、处罚措施,组织机关纪委、人事科、办公室联合对各科室(单位)进行工作纪律整顿监督检查,在全局开展工作纪律及办公秩序整顿活动。三是加强纪检监督警示提醒作用。开展新入职干部任期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廉政谈话110余人次,局领导班子带队赴枣庄市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12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2023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干部22人次,党组研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次,配合市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次,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完成纪检监察建议1起,现已完成整改销号,配合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建议1起,正有序推进整改。完成全局科及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全面分析全局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内容。四是推进纪检监察专项整治。提报局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有关专项监督(整治)工作的通知》,从严落实市纪委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局2021年以来招投标项目进行自查,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自查和规范招投标相关工作。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党组研究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照8项整治重点,从2023年8月下旬起至10月31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高质量完成市纪委监委对我局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工作。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问题有:

(一)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宣传效果有待提升。特别是近年来,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现象突出,反映出普法还流于表面,没有深入人心,政策法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还不够。二是普法宣传阵地还需要加强。目前,尚需要根据我市地域特点,结合相关业务工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题普法宣教基地。部分区(市)存在对阵地建设重视不够和阵地建设中缺乏经费的问题,从而影响法治阵地建设。

(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依然多发。今年截至目前,我局牵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协助省厅、市政府及本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虽然呈逐年降低态势,但比较其他市案件数量还是较多,尤其是在涉及征地案件中暴露出一些基层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基层政府尊法守法、依法行政工作还需要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尊法学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各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带头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层级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严格执法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关口。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要求组织法律培训确保全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印发《枣庄市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力量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市级开展矿产资源日常巡查267次夜查317次立案查处7件没收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853平方米拆除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37176平方米罚款235889万元追究党纪政务处分5人。

(三)加大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在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上下功夫。组织法治讲座、普法培训大讲堂做好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科室普法内容和任务。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政策普法年”宣传活动。结合6·25全国土地日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普法宣传月活动现场发放倡议书100名“田长”代表履职承诺宣誓组织10辆宣传车深入全市2097个村居开展全覆盖宣传等。活动月期间全市共计发放各类宣传品4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200余幅刷写墙体标语1000余幅。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开展“六进”普法宣传以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对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等工作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有力提升了自然资源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开展工作调研和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扎实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分级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深化“法润自然”普法品牌建设,不断丰富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新内涵,实现自然资源普法新突破。四是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行“三项机制”,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协调化解处置纠纷,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和行政争议。重点推动建立征地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