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市委依法治市办:

按照《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职尽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制定《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年内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档案记录、年终述法、考评奖惩等制度,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三是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层级监督,开展自查自纠,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依法执政,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调查终结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按照法制审核制度,由相关科室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二是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充分发挥法治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发展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今年以来,结合卫片执法和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土地流出等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对各类农业园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盗采易发多发区域等重点区域的巡察力度。三是扎实开展卫片执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开采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露天矿山越界勘查开采和以采代探、以整治修复等名义违法开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市级开展矿产资源日常巡查289次,夜查196次,立案查处35件,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罚款61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件,追究党纪政务处分8人。严格完成地勘、采矿领域“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专项督导,认真做好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四是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2022年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事项33条,行政处罚事项1条,行政检查事项33条。抽查事项覆盖率,检查结果上传及时率均为100%五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枣庄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积极认真组织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市、区(市)、镇(街)执法人员177人,加强了队伍建设,强化了党性修养,有力地提升了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和个人素质,提升执法队伍工作水平。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截至11月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行政执法证申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执法重要环节均有文字或影像记录,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执法人员的执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六是完善诉访分离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枣自资规字〔2022〕91号),进一步完善规范信访工作制度。由信访室牵头,统一受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各类信访事项。其他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和协助工作。建立统一信访台账,使信访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以,条例清晰,查询方便。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一是我局按照《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执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改革举措、重点项目建设及重要活动等,均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今年,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征求区(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是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及时公布有效文件目录。严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公职律师制度,会同法律顾问对有关政策措施、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40余件,指导协助解决疑难业务50余件,不断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制定《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投诉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制度,积极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实现不动产登记“有错即赔”。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许可办理流程,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制定并实施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出台《枣庄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告知承诺制操作办法(试行)》,将全流程审批事项只保留两个申办环节,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缩减至7个工作日。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等各类豁免清单,清单内的工程项目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批免办”。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和征税联办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缴税业务由“并行办理”向“一窗办结”转变,信息互联互通,打破平台壁垒,深化流程再造,实行“一窗办结”,得到了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和省自然资源厅刊发推广,市领导对此作出批示肯定。

(四)尊法学法,推动履行普法责任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示精神,围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完成“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守正创新,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全系统普法工作水平。制定了《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年度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责任措施,有序推进各项目标完成。二是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系列普法活动:在4月13日、7月2日,8月31日,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对自然资源法规和土地要素保障工作进行了宣传;三是充分利用5月份民法典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日开展系列普法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大众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并且分别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在《枣庄日报》专刊进行宣传,宣传主题为“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争取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借助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综合运用微信等各类宣传媒体,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对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进行常态化宣传,营造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浓厚氛围。

(五)积极做好各类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完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机制,理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谁作为、谁应诉”的行政复议应诉责任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率接近100%。努力提高诉讼案件领导到庭率,千方百计提高诉讼案件胜诉率。2022年我局共牵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协助省厅、市政府及本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无败诉案件。

二、存在不足

(一)法治建设总体意识还不够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以法治建设统领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决策程序、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给依法行政造成了困扰和被动。

(二)普法工作比较薄弱。法治宣传工作的基础还不扎实,宣传的方式较单一,宣传效果有待提升;部分群众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对自然资源保护和违法范畴的理解不够透彻,致使侵占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普法形式还流于表面,在扩大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还不够。尚需要根据我市地域特点,结合相关业务工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题普法宣教基地。

(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多发。今年截至目前我局牵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协助省厅、市政府及本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均做好了相关应诉和协调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谁作为、谁负责”的行政复议应诉责任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承担答复答辩、证据收集和出庭应诉的职责。但在案件中也暴露出一些区(市)在依法办理征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比如土地征收未按照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与被征地农民个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问题。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在全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持续推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二)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整合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建立便捷高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运用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手段协调化解处置纠纷,重点推动建立征地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争议案件前期介入工作机制,加强自然资源纠纷解决能力建设,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和行政争议。

(三)加强行政权力监管。清理调整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数字政府”建设试点为契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资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范行政权力下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范围、对象和频次,共享共用监管成果,形成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实施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合力。

(四)持续推进加强执法监管。坚决执行“严起来”“长牙齿”的执法要求,采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守保护红线;持续加强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从严整改各项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