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6

    按照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职尽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制定《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年内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档案记录、年终述法、考评奖惩等制度,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三是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追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层级监督,开展自查自纠,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依法执政,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充分发挥法治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发展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积极参与《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立法进程,坚持系统集成、守正创新的方法,系统谋划和有序推进地方立法项目,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立法储备,构建目标清晰、完备高效、支撑有力的法治框架体系。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保持卫片执法高压态势,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法开采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定不移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联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执法活动20余次,对自然资源行业领域内的“沙霸”“矿霸”等犯罪活动全面形成震慑。提请市政府投资4100万元在全市511处盗采易发多发区域安装了全域覆盖的执法视频监控系统,枣庄成为全省首个对矿产资源盗采行为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的城市。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了全面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共清查了仍现行有效且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20件(包含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1件、带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对于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在起草过程中启动公平竞争审查,今年共开展审查文件为39件。

(四)尊法学法,推动履行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示精神,围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完成“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守正创新,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全系统普法工作水平。制定了《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细年度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责任措施,有序推进各项目标完成。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系列普法活动:在4月14日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对自然资源法规和土地要素保障工作进行了宣传;在4月22日第52个世界地球日 “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关爱地球、保护环境;在5月28日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在我市民法典主题公园龙潭公园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做好社会宣传,争取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6月25日采用横幅、宣传画、结合“政府开放日”与社会代表座谈等方式开展第3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宣传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借助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综合运用微信、宣传栏、横幅等各类宣传媒体,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对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进行常态化宣传,营造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不足

(一)“双基”法治建设尚不到位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全市辖区行政村共计2293(包含186个社区)设立自然资源咨询员的仅有513个,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建设尚不够完善。咨询员队伍来源比较单一,以村两委成员为主,经费拨付尚不到位。从事政策法规人员少,法律职业人员更少,虽聘请了法律顾问,但距离自然资源部提出的“强化法治自然队伍建设,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尚不能适应法治自然的建设需要,法治人员队伍建设迫在眉睫。法治工作室作用单一。在某些镇街虽然建立了法治工作室,对普法宣传上仅仅停留在墙上挂挂宣传页发发的初级阶段,未找到具有基层特色的普法方式,另外法治工作室的矛盾化解、平台沟通作用未有效开展。

(二)法治宣传工作方式比较单一省厅今年下发法润自然普法品牌方案,推动法润自然普法品牌工作全面展开,充分发挥品牌的引领凝聚作用。但我们的普法形式还流于表面,在扩大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不够。尚需要根据我市地域特点,结合相关业务工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主题普法宣教基地。

(三)行政争议和诉讼案件较多。2021年度我局共牵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5件,协助省厅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均做好了相关应诉和协调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谁作为、谁负责”的行政复议应诉责任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承担答复答辩、证据收集和出庭应诉的职责。但在争议案件中也暴露出一些区(市)在征地工作存在的不足,比如存在土地征收未按照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被征地农民个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问题。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继续推进“双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抓基层、强基础法治建设把“双”法治建设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性工程抓牢抓实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借鉴经验,做好计划安排,建立法治工作室明确职责要求,使法治工作室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序推进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区(探索建立自己行之有效的咨询员模式,努力增加行政村自然资源咨询员覆盖率。同时加强咨询员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咨询员队伍法治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完善行政争议源头防控和纠纷化解机制整合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建立便捷高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运用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手段协调化解处置纠纷,重点推动建立征地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争议案件前期介入工作机制,加强自然资源纠纷解决能力建设,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和行政争议。

(三)持续推进加强执法监管。坚决执行“严起来”“长牙齿”的执法要求,采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守保护红线;持续加强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从严整改各项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

(四)努力培养法治文化。打造“法润自然”普法品牌为目标,法治宣传阵地载体,法治宣传重要时点为契机,法治文化产品为抓手,统筹系统内外两个普法格局,全面系统深化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扩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构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融媒体格局,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机融合,打造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法治文化实体阵地,为开展群众性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场所。丰富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产品,打造具有自然资源系统特色和当地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