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 2022-02-15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枣政字〔2018〕6号)的要求,枣庄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于2018年启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同配合下,在各级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历3年多按期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本次“三调”工作全面采用优于0.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调查图斑数据40余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市、区(市)两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和网络共享平台。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面积204634.49公顷(3069517.35亩)。其中:水田814.88公顷(12223.2亩),占0.40%;水浇地119440.75公顷(1791611.25亩),占58.37%;旱地84378.86公顷(1265682.9亩),占41.23%。水田主要分布在台儿庄区东南部,滕州市水浇地面积最大,旱地分布比较平均,面积最大为峄城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4880.1公顷(2623201.5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85.4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944.41公顷(344166.15亩),占11.2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240.44公顷(93606.6亩),占3.0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42.31公顷(8134.65亩),占0.2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7.23公顷(408.45亩),占0.01%。

(二)园地50297.13公顷(754456.95亩)。其中:果园24218.42公顷(363276.3亩),占48.15%;茶园16.08公顷(241.2亩),占0.03%;其他园地26062.63公顷(390939.45亩),占51.82%。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山亭区,占全市种植园用地的70.8%。

(三)林地面积59575公顷(893625亩)。其中:乔木林地29290.79公顷(439361.85亩),占49.17%;竹林地0.33公顷(4.95亩);灌木林地32.09公顷(481.35亩),占0.05%;其他林地30251.79公顷(453776.85亩),占50.78%。60.96%的林地分布在山亭区和滕州市。

(四)草地5432.83公顷(81492.45亩),均为其他草地。山亭区草地面积最大,占全市草地的34.42%,其次是峄城区,占20.39%。

(五)湿地81.29公顷(1219.35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6545公顷(1298175亩)。其中:城市用地20316.44公顷(304746.6亩),占23.48%;建制镇用地5746.6公顷(86199亩),占6.64%;村庄用地56266.03公顷(843990.45亩),占65.01%;采矿用地3479.18公顷(52187.7亩),占4.0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36.75公顷(11051.25亩),占0.85%。

(七)交通运输用地13308.57公顷(199628.55亩)。其中:铁路用地856.12公顷(12841.8亩),占6.43%;公路用地5904.77公顷(88571.55亩),占44.37%;农村道路用地6381.15公顷(95717.25亩),占47.95%;机场用地4.84公顷(72.6亩),占0.04%;港口码头用地157.02公顷(2355.3亩),占1.18%;管道运输用地4.67公顷(70.05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25290.19公顷379352.85亩)。其中:河流水面6729.61公顷(100944.15亩),占26.61%;湖泊水面84.96公顷(1274.4亩),占0.34%;水库水面4262.03公顷(63930.45亩),占16.85%;坑塘水面5427.3公顷(81409.5亩),占21.46%;沟渠6110.37公顷(91655.55亩),占24.16%;水工建筑用地2675.92公顷(40138.8亩),占10.5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市县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目前“三调”成果已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耕地保护等重要领域,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科学治理提供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利用好本次“三调”成果数据,充分发挥“三调”数据基底作用。

统筹做好三调成果与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的融合衔接,构建以三调为底图的自然资源三维一张图,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做好数据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开展三调成果数据脱敏脱密工作,满足社会公众的各类需求,加强“三调”数据的共享,最大限度发挥“三调”的综合效益,推动“三调”成果广泛应用,服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