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民法典讲座
发布日期: 2024-05-24

5月份是国家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2024年关于民法典主题宣传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5月22日,市局政策法规科邀请山东金罡律师事务所郭明律师,为我局干部职工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民法典讲座。本次讲座旨在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民法典,将法治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讲座由市局党组成员、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季冬勇主持,强调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性,指出作为领导干部和职工,必须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郭明律师以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介绍了民法典物权编的基本构成和物权编的立法目的,以及对于物权编在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让干部职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和注意事项。

季冬勇书记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主动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要将民法典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普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要自觉严格运用民法典指导和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实现自然资源领域的良法善治。三是要加快相关政策措施与民法典的衔接配套。要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并完善与民法典相关联、相匹配的自然资源管理法规制度、政策措施,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切实解决与民法典存在重复、冲突、遗漏、滞后等问题,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此次“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民法典讲座的举办,不仅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了民法典的重要性,也激发了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在实际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