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3-12-13

12月13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解读《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刘宏涛出席会议并介绍《规划》的有关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峰,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瑜玲,副局长、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李颖杰,薛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曹保营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规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市于2019年11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作出指示要求,市政府成立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全域统筹、市区(市)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优势,系统开展“双评价”“双评估”和相关专题研究,充分征求了各区(市)政府、市直各部门、相邻地市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规划》成果。《规划》先后经市规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等会议研究审议,于2023年6月呈报省政府,8月24日通过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10月16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0月31日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复。


二、《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为枣庄市行政辖区,包括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滕州市,总面积为4563.55平方千米。中心城区为市辖区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扩展区域。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全文共13章52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规划》确定枣庄城市性质为“鲁南地区中心城市,山东省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城市功能定位为“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示范市、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市、运河文化带生态宜居市、鲁南门户枢纽市、京沪廊道智能制造高地”,推动枣庄总体空间格局优化。按照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远景(2050年)确定了分阶段发展目标,建立了底线管控、结构效率、品质生活等三大类27项指标体系。

(二)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锚固我市“东山西湖”自然本底,保护蟠龙河、新薛河、韩庄运河等多条生态廊道,营造以凤凰绿道片区为主体的鲁南生态绿心,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滕西平原、枣南水乡、低山丘陵三大特色农业功能区,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做强石榴等优质特色产业,带动乡村共同富裕。强化主城区和滕州市的区域引领作用,协同台儿庄区和山亭区两极,构建全域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空间格局,促进集约高效发展。此外,《规划》遵循主导功能用途的原则,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等5类一级规划分区,实施差异化管控。

(三)规划举措。共包括9个方面内容,一是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优质特色农业空间,形成“一环、一带、三区、多点”的农业空间格局;二是建设美丽枣庄,锚固山水对望生态空间,构建“微湖抱犊大运河,多脉百珠生态心”的生态空间格局;三是强化中心引领,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筑牢“一主、一强、两极、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四是彰显人文底蕴,营造鲁南明珠魅力空间,塑造“运河明珠、匠心枣庄”的特色风貌;五是注重品质提升,打造宜居宜业中心城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六是补齐设施短板,有序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七是完善设施配置,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八是融入区域网络,推动区域多级协同发展;九是实施监督保障,统筹保障各行业、各领域重大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