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全面部署,高位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绿色矿山创建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及有关专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级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等6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联合环保、财政、质监等部门,对标国内先进经验,高标准制定方案,高起点开展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枣庄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枣庄市关于全面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枣庄市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方案》等20多项文件和制度,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引导矿山企业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对全市持证矿山,实事求是逐矿摸清情况,筛选出具备建设条件的矿山底数,列明年度建设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签订建设责任状,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矿山规定期限内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拒不建设的,责令停产整改;新出让矿山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与应急、生态环境、能源、质监等部门建立联动和沟通机制,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列入各类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逢检必查。
二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根据全市矿山基础现状,我局一方面将对地表生态环境破坏较大、建设基础条件较差、建设工作量和难度大的露天开采矿山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重点予以大力推进,对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标准》,制定并印发实施了《枣庄市露天开采绿色矿山扬尘防控技术标准》,对露天矿山矿区内采场采面、开采方式、场区绿化、砂石装运及加工等方面和环节作出明确规范和细化。对建设条件较好的煤矿,明确要求矿山企业高标准绿化,高起点建设工业广场广区域。另一方面对标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组织相关专家对矿山绿色创建工作进行指导、诊断,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对不足之处针对性“开方下药”,指导矿山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今年3月份,结合省主管部门要求,制定下发了《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安排部署了2023年至2025年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987”建设任务(大、中、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
三是强化督导,确保质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保持,着力巩固提升已建成绿色矿山保持成效,确保入库绿色矿山标准不降低。在省级组织绿色矿山“回头看”的基础上,市区两级相继又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每年均联合生态环境、应急、能源等部门,聘请高水平专家对全市已入库及已申报的矿山进行全面体检和复核,对发现标准降低、质效打折扣等问题,现场下达《矿山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责令限期整改,台账式销号管理。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百日攻坚”、矿产资源领域“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专项督导检查、矿山开采扬尘污染防治、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各类矿保监督检查中,均将绿色矿山建设质效纳入重要检查内容一并现场检查。2022年至今,市、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已现场检查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100余次。为保证申报达标入库,对近期创建矿山,我局要求第三方评估在国家和省要求入库最低评分指标基础上,刀刃向内,主动加压,将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评分再提高6%-12%,省级绿色矿山评分再提高4%-6%,切实提高我市建设质量。
如今,全市各矿山早已告别了原来的“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的脏、乱、差面貌,展现在眼前的,是绿篱缠绕、绿树婆娑、矿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美好景象。曾经的矿区变成了景区,生态环境持续变好,矿工的精神面貌、矿区周边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大幅提升,一幅生态美、产业兴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