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 2023-03-28

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近日市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专家对全市10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分三组同时进行,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张超,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清分别担任组长带队赴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开展督查。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逐一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每到一处,督查组首先听取区(市)政府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结合区(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就工作重点、难点与区(市)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

内业资料核查阶段,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和专家逐个项目查阅了项目资料,重点核查项目实施过程资料是否完备、多余土石料是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处置、收益是否按规定上缴财政并用于本地区矿山生态修复。

项目现场核查阶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和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重点核查已完工项目后期管护是否到位、正在实施的项目施工现场是否落实环保要求,项目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

下一步,各督查组将逐个项目系统梳理内业资料核查和现场核查存在问题,并将督查结果通报至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我局将继续坚持山体修复治理专家指导制度,实行“点对点”服务和“点对面”服务,深入一线做好项目跟踪指导,对项目实施进度及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指导。联合市财政、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对每一个治理项目挂图作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生态修复和防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