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枣庄市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13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枣庄市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0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箱。
联系电话:3319030 邮箱:tdlykzz@163.com
附:《枣庄市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3号
(征求意见稿)枣庄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