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保祥)
发布日期: 2026-08-27

陈保祥因保管不善,将鲁(2024)枣庄市不动产权第40233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保祥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