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26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4)枣庄市不动产5029774

韩祥

房屋、土地

370405104037GB00323F00060011

台儿庄区文盛888号奥德瑞悦府6号楼1单元1101


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