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娟)
发布日期: 2026-06-30

张娟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鲁(2024)枣庄市不动产权第10208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娟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