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冶金化学工业局供销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市中国用(1996)第05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枣庄市冶金化学工业局供销公司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