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永政 因保管不善,将鲁(2019)枣庄市不动产权第60005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倪永政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