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东兴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市中国用(2002)第0138号、市中国用(2003)字第0015号、市中国用(2005)第0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枣庄东兴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