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1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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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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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鲁(2021)枣庄市不动产证明第5000344号 |
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邵支行 |
土地、房屋 |
370405001009GB00005F00070004 |
运河大道3907号御景华庭二期7号楼1单元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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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