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贾广龙)
发布日期: 2025-12-29

贾广龙因保管不善,将证号:鲁(2022)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7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广龙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