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屈秀华、周广斌)
发布日期: 2025-11-10

屈秀华、周广斌 因保管不善,将 枣房权证薛房字第F0100005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不补证)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屈秀华、周广斌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