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付强)
发布日期: 2025-11-04

    付强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枣房权证枣字第223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强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