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褚童(王强) 因保管不善,将 鲁(2023)枣庄市不动产证明第4004111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不补证
特此声明。
声明人:褚童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