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注销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法院判决协助执行类)
发布日期: 2025-10-16


   根据薛城人民法院 (2024)鲁0403执17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人民法院 (2024)鲁0403执1783号执行裁定书的要求,将王强位于薛城区永福南路500号香江花园(0632首府)18号楼东1单元1层西户不动产已执行,现将王强名下:

1、  /  国用(  / )第    /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鲁(2023)枣庄市不动产证明第4005136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3、鲁(2023)枣庄市不动产权第4001998号不动产产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登记机关: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