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注销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法院判决协助执行类)
发布日期: 2025-10-16
根据薛城人民法院 (2024)鲁0403执17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人民法院 (2024)鲁0403执1783号执行裁定书的要求,将王强位于薛城区永福南路500号香江花园(0632首府)18号楼东1单元1层西户不动产已执行,现将王强名下:
1、 / 国用( / )第 /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鲁(2023)枣庄市不动产证明第4005136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3、鲁(2023)枣庄市不动产权第4001998号不动产产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登记机关: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