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中海,刘静 因保管不善,将 鲁(2021)枣庄市不动产权第5003252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中海,刘静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