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君国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鲁(2022)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14444号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君国
2025年9月24日